“砸,锅给砸了”:四川一社区书记醉酒打砸夜宵摊
(相关资料图)
媒体报道,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中,四川乐山某社区党委书记何浩酒后碰瓷不成,遂指示手下大肆打砸夜宵摊,引发了双方的冲突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。
根据视频和老板娘的描述,事情发生在8月18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,何书记带领其他5人酒后到了涉事夜宵摊吃豆腐脑。
期间,何书记上卫生间回来后对老板娘宣称,自己的衣服沾上油,弄脏了,要求老板娘得赔偿。
当老板娘问他如何弄脏的,回答称,撞门上了。
老板娘问,怎么撞门上了?
书记明确表示,“喝酒了”,然后怪“门太脏了”。
显而易见,这位书记是在碰瓷。
当老板娘明确拒绝赔偿后,这位书记开始找茬,称老板娘的态度不好,没有对着他笑,他要工商局的电话投诉。
老板娘回了一句,你要打就打呗。
书记见老板娘不买他的帐,碰瓷不成,就开始耍酒疯,拿纸巾丢老板娘。
见老板娘仍不买账,就开始动手,并指示手下打砸夜宵摊,从而引发了冲突,双方互有受伤。
“没打人,其他不记得”
不仅这种打砸行为极其恶劣,何书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辞引发了人们更大的愤怒。
这位何书记回应记者称,自己头部受伤缝针,还在医院接受治疗。至于事件过程,“记得自己没打人,其他记不起来。”
何书记的意思似乎是说,自己当时醉酒断片了,只记得自己没有打人,其他都不记得了。
醉酒断片真的会只记得期间发生的部分事情吗?
这倒是没错。
因为,醉酒断片可以分为整体性断片和间歇性(部分性)断片。
整体性断片指对醉酒后特定时期内发生的事件完全丧失记忆,即一点都不记得,这通常发生在较高的酒精血液浓度下;
间歇性断片指醉酒期间部分记忆丧失,可以记得期间部分事件,通常可能通过相关线索回忆起这些事件。比如,事后经当时没有醉酒断片的同饮者提示,记起期间发生的某些事情。
但是,没有任何证据表明,醉酒间歇性断片可以选择性只记得对自己有利的事件。
因此,网友调侃道,何书记喝的哪里是什么酒,分明就是可以让人选择性遗忘的魔力水嘛。
酒醉断片,不等于行为不受意识控制
何书记“没打人,其他不记得”的说辞可能还有另外一层含义,表明自己当时喝醉了,自己的行为不受意识的控制,不知道自己当时干了什么事。
现实中,很多人对醉酒断片都有这样的误解,认为喝到断片了,不仅后来记不起当时发生的事情,而且当时已经失去意识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自己的行为也不受意识的控制。
这显然是错的。
事实上,醉酒断片并没有失去意识,对当时的短期记忆也没有影响,一个人可以地对环境做出基本上正常的响应。比如,可以与他人进行正常的,甚至是涉及复杂事情的对话,也可以在自主意识支配下从事绝大部分的行为,包括从事复杂的行为,比如驾驶车辆。
酒精的影响体现在从短期记忆到长期记忆的转化和存储的过程。
因此,醉酒断片是一种顺行性遗忘,即只是不记得醉酒后某个时间段的事件,对既往存在脑子里的长期记忆和当时的短期记忆都没有影响。
这也就是为什么,一个醉酒断片的人,能记得回家路,事后却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家的。
从视频来看,何书记当时意识清醒,走路步态尚稳(仅仅是稍微有点摇晃),口齿清晰,根本不存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的问题。
断片,还是“酒遁”?
重要的是,视频中的行为表现表明,何书记当时根本就没有喝到可能会断片的程度。
如上所述,事发时何书记意识清醒,步态和口齿没有明显改变,根据酒精行为影响的研究结果推测,何书记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不会超过100-125mg/100ml,属于轻度醉酒状态。
而研究表明,醉酒断片通常发生在较高血液酒精浓度的中到重度醉酒状态。
尽管发生断片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可以低到140mg/100ml,但绝大多数的断片酒精血液浓度要高得多,几乎都超过200mg/100ml。
比如,在一项研究中,一半人(50/50)发生间歇性断片的平均血液酒精浓度为220mg/100ml;一半人发生整体性断片的平均血液酒精浓度为310mg/100ml。
按照何书记“只记得没打人,其他不记得”的说法,他当时近乎进入了整体性断片,意味着血液酒精浓度理应远高于200mg/100ml,接近300mg/100ml的水平。
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00mg/100ml,一个人会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呢?
情绪明显不稳定,会表现得过度友善或侵略性;走路步态蹒跚,东倒西歪,口齿明显不清,视力模糊(所谓的玻璃眼状态)。
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300mg/100ml,意识模糊,神经恍惚,定向力严重障碍(俗称的找不到北);此时几乎不能从事任何行为,连走路都需要有人搀扶。
从视频中何书记的行为表现来看,他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应该远远没有达到200mg/100ml,几乎不可能发生断片。
何书记“只记得没打人,其他不记得”的说辞大概是试图用断片来推卸责任,逃避或减轻处罚,即试图进行所谓的“酒遁”。
高喊“砸人锅”的社区书记是多大的官,有如此官威?
纵观事件的始末,无论是开始的碰瓷,还是后来的打砸,本质上都是何书记在耍官威——尽管遇到了不买账的主。
所谓“民以食为天”,我国很多地方的人日常的问候语是“吃了吗”,充分体现了这一点。
基于这种文化背景,中国人特别看重吃的方面,“砸人饭碗”“砸人锅”都被视为断人生路的“婶不可忍”行为。
通常,“砸锅”还是远比“砸饭碗”更为不可接受,甚至被认为是“等于掘人祖坟”最最严重的欺侮。
有网友问,社区书记是多大的官啊,敢于高调叫嚣“砸人锅”?
其实,所谓社区书记神马官都不是。
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下,社区就是原先农村介于“公社”或乡镇,与“大队”或行政村之间的“片”,也就相当于汉朝刘邦当时担任的“亭长”,社区机构跟村民委员会一样都仅仅属于民间自治组织,根本不在国家行政编制之内,更不是什么官员,没有任何职级。
而恰恰是基层这种根本算不上官的官员却往往最会刷官威,甚至可以无法无天。
正如事件中何书记表现得那样,自己碰瓷不成,就敢于“断人生路”,“掘人祖坟”,指示手下“砸,锅给砸了”。